一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
1 纳税申报表[期初(1月)、期末(12月)和未经审核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附表;
2 记账凭证、账簿;
3 各期完税凭据;
4 本年度会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)及附注;
5 税务机关出具的各项纳税鉴定和批准件(如停、歇业、减免税、退税等)、税务检查报告书;
6 税务登记证、营业执照、章程、设立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;
7 前期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审核报告,年度会计报表审核报告,验资报告;
8 包装物押金合同、银行借款合同、租赁合同、购销合同等重要经营合同与协议;
9 投资收益的计算依据(被投资单位的审核报告,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方案);
10 从被投资单位分回的利润已完税的证明;
11 现金盘点表;
12 银行对账单、存折、未达账项调整表;
13 存货盘点表、存货倒轧表(客户没有的,审计人员根据需要编制)、成本计算表;
14 预提、待摊费用、长期待摊费用、无形资产的计算明细及计算依据;
15 固定资产盘点表、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、新增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复印件;
16 处理坏账的报备报批文件(税务部门的批准文件);
17 处理资产损失的批准文件(税务部门的批准文件);
18 最后一期借款利息计算及支付利息的单证;
19 除限额计税工资形式外的采用其它计税工资形式的批件、社保证;
20 用工合同、薪金制度文件、任选三个月以上已签名实发工资表(12月份必须抽查);
21 计提“三费”计算单、上缴工会经费证单;
22 软件开发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文件;
23 支付给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准文件;
24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批准文件;
25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批准文件;
26 大额应收、应付款项(预收账款)的询证函;
27 单位现在执行的会计制度、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;
28 关联企业名称、关联交易发生额明细(分月份列示);
29 广告费、业务宣传费支出明细;
30 白条单确认书(查账结束后由事务所提供格式);
31 其他应提供的资料;
32 客户声明书、基本情况表(本所提供格式)。
二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需提供的资料
1 提供上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所需的所有资料;
2 省(区、市)级税务机关批复的准予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核准文件复印件;
3 购置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;
4 实际购买国产设备的有关资料(包括国产设备名称、产地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单价等);
5 《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》。
三、研究开发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费用审核需提供的资料
1 提供上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所需的所有资料;
2 本年度《技术开发费用使用情况审批表》。
(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委托单位公章,如审计时提供过,则不必重复提供)
上一条:外资企业所得税查账提供资料清单
下一条: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