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外经贸局通过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,建立辅导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平台,为我市重点港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基本评估、深入评估和转型升级辅导等服务,共同帮助在莞港资企业就地升级转型,推动企业开发新产品、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、实现清洁生产、节能减排,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。
1、辅导项目的主要内容。
本项目所称转型升级辅导,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
(1)开展基本评估。组织专家小组到企业现场初步了解企业的状况、产品类型、战略方向和对升级转型的要求等,为企业提出短期内实施的改善建议,使企业可以实施快速改善行动;
(2)开展深入评估。组织专家小组对企业进行全面性评估,为企业提供关于升级转型过程的长期、中期、短期改善建议。
(3)开展专项辅导。组织专家小组根据基本评估或深入评估报告的内容,以企业的资源、能力和战略重点为选取原则,与参与辅导服务的企业管理层共同选取若干个建议改善点,制定具体的改善行动方案和计划,协助企业组成若干数量的“工作小组”实施相关的改善行动
2、资助标准。
对参与基本评估的加工贸易企业,市财政以每家企业5万元辅导费为标准,给予80%的资助;对参与深入评估的加工贸易企业,市财政以每家企业10万元辅导费为标准给予50%的资助;参与专项辅导的加工贸易企业,市财政对其实际支付的费用给予50%的补助,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。
3、参与辅导企业的条件。
参与辅导的企业,应该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,海关类别管理为B类以上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,企业及企业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(企业须出具书面责任担保书),自主申请并经市外经贸局复核认可的外资企业(含来料加工企业):
(1)符合我市外资产业发展导向;
(2)被认定为国家、省高新技术企业;
(3)获得省级以上名牌名标;
(4)被认定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;
(5)市转型升级试点企业和各镇(街)重点扶持的企业
(6)市“创建品牌”试点企业和内销试点企业;
(7)香港四大商会、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或镇(街)外经办同意推荐。
4、申报程序及申请资助程序
有意向参与辅导的企业,可将辅导需求报送属地的镇(街)外经办、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或生产力(东莞)咨询有限公司,由以上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后上报市外经贸局,市外经贸局联合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对提出辅导的企业进行筛选确定。
企业的申请被审核通过后,东莞市外经贸局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将联合发送确认函至企业,并通过网站公示。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为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供升级转型辅导服务。
企业完成升级转型辅导后,可向东莞市外经贸局申请资助。
企业申请辅导需提交以下资料:
(1)经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的《转型升级辅导申请书》(申请评估和辅导均须填写);
(2)《升级转型实地评估申请表》(申请评估须填写);
(3)三资企业提交外经贸部门颁发的批文、批准证书(含正反面)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来料加工企业提交外经贸部门批准协议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企业申请费用补助时须提交以下资料:
(1)《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》;
(2)三资企业提交外经贸部门颁发的批文、批准证书(含正反面)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来料加工企业提交外经贸部门批准协议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;
(3)费用支出凭证,包括发票、银行汇款证明的复印件(如银行对账单或银行汇款凭证等,须显示盖有银行业务章)等;
(4)辅导服务完成后,由辅导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复印件。
5、资金拨付
企业完成评估或辅导后可随时向市外经贸局申请资助,市财政原则上每季度审核拨付一次。